我到現在還記得跟唐鳳初次見面的那一天。剛好是我參加「g0v 零時政府(以下簡稱g0v)」的黑客松,正要提案創立「vTaiwan」的時候。她剛好輪到在我前一個順序提案「萌典」,所以座位坐在我的隔壁。她身高很高,服裝也很特別,又有一頭秀髮,讓人印象深刻。雖然唐鳳在入閣之後知名度大開,但在她身邊真的存在著許多優秀的公民黑客們。台灣的公民黑客社群也是全世界數一數二的呢!
確實,唐鳳或許是次世代的指標性人物,但在他們的文化當中,並沒有「代表」或是「領導者」這樣的概念。他們所秉持的信條是「開放」和「協作」。在我認識唐鳳之前,先認識了「g0v」村長高嘉良。就算我辦活動,請他們派「代表」來參加,我還記得他總是回覆我「雖然我們可以派幾個人去,但他們並不是代表這個團體,他們是參與者,不能稱”代表”」。我入閣的時候,台灣的法律非常偏重台灣主要產業的製造業。因此我提案,希望能夠打造出一個適合非製造業的法律體系。當時的行政院長也很快的答應了。為了讓公民也能參與討論虛擬世界修法相關議題,著手創立「vTaiwan」,我首先參加了「g0v」的黑客松,將這個概念進行提案。「如果民間願意打造一個平台,我身為一個閣員,承諾將自己負責的數位專案或政策都帶到這個平台討論。」說不定,光是閣員會在民間的黑客松提案,這件事本身應該在全世界也是史無前例的吧。我認為,法律是為了規範人的行為而存在的,所以必須是要為使用對象而打造。所以,首先必須瞭解虛擬世界的使用者,他們的想法是什麼。這樣才能制定出好的法律。民主國家不就是這樣嗎?我希望用一個開放式的公眾諮詢虛擬平台,讓相關的人可用數位工具參與政策的制定。我的提案獲得多位「g0v」成員的支持,他們成了志工,馬上幫忙做了vTaiwan平台。那時候我的g0v窗口,就是唐鳳。
唐鳳跟g0v成員讓我看到「開放」與「協作」,一個去中心化的社群,透過群眾的草根力量,關心公共事務,並用彼此接力的協作方式完成改變,這種「開放」與「協作」的核心價值,就是台灣的「駭客精神」。所以從那時候開始,我受到啟發,覺得台灣未來的改變,需要這種駭客精神,「唐鳳從駭客變成閣員,而我也從閣員變成了駭客」。
唐鳳的思維雖然非常 wild,但她用的手段是溫和的,她並不會訴諸暴力去做反抗,而是非常有禮貌。就算進入政府,她也不是位居高位由上而下,而是希望用由下而上的方式改變政府。我覺得這是非常棒的一件事。雖然政府就像一台老機器,要立刻全都重新改版是沒辦法的,但如果進入政府組織的人,能像是接棒賽一樣,一點一點往前進的話,總有一天也會有所改變的吧。除了唐鳳以外,在「g0v」也有一位叫做 TonyQ 的成員,一樣沒有大學畢業,他後來進入我的辦公室擔任工作人員,大約七、八個月。因為唐鳳一開始是擔任「vTaiwan」專案的外部顧問,所以沒有碰到政府現有人事制度的障礙,但因為 TonyQ 的學歷是高中畢業,為了讓他進入行政院政委辦公室工作,我遭遇了一些困難。我體會到,不管是唐鳳還是她身邊那些優秀的駭客們,「不受限於框架」這件事。
雖然我在 IBM 也見識到許多優秀的人才,但他們都有某種行為模式。而唐鳳他們卻沒有。畢竟他們有的人還從頂尖大學輟學 (如 g0v 村長高嘉良),甚至還有只有國中學歷的人呢。他們這些不受限於框架的人們,只要在“適合他們的舞台”,就可以將他們的傑出才華發揮出來。可能之前的台灣,都沒有適合培養具有這些特質的人們的土壤。但是在 2014 年發生的『太陽花運動』,讓我們這一代體認到「必須傾聽下一代的聲音」,也加強了年輕人們「想要參與公共政策」的想法。大家開始了解到,就算彼此的想法不同,重要的是用互相尊重取代互相攻擊。
在當年進行「vTaiwan」專案的時候,我在已經完成的「vTaiwan」平台上,將自己身為閣員所看到跟政策有關的所有資料都公開。大眾能所看到的資料,跟我看到的資料是一樣的。也就是開放資料的概念。藉由這樣,國民能看到我制定政策時所面對的資料。如果有人說「這位閣員,你手上的資料是錯的」,我也可以請他給我正確的東西,然後再把它開放,讓大家都看得到。然後,如果誰對哪個部分有任何問題,就請他在「vTaiwan」上面提出。對於這個部分,我讓政府的相關單位在七個工作天之內回答他。如果提出問題的人滿意那個答案的話,就可以取得共識,問題就算解決囉。如沒有共識,我們會在 vTaiwan 平台開線上會議,邀相關利害人參加,「vTaiwan」起初就是這樣開始的。當然在剛開始的時候,在政府內部也有反對的聲浪。畢竟要在七個工作天之內回答問題是一個壓力。而且在蒐集意見之後,召集相關部門和企業、專家學者等人所召開的「vTaiwan」會議,會全程上網直播,也會留下影音檔和會議紀錄。要將誰說了什麼話全部的紀錄都保留下來,對公務員來說是非常不習慣的。“只是一個工作人員,卻要代表整個部署發言,這樣是好的嗎?”,在現場也感到困惑。但我還是覺得有這樣做的必要。因為台灣是民主自由的社會,是處在一個“最不缺少不同意見”的情況。我們所缺少的,是“如何取得這之間的共識”。如果不取得共識,是沒辦法前進的。當時剛好碰到 Uber 或 Airbnb 問題,如果要照正常程序走,短則1~2年,長則5~6年才能到達修法完成的階段。我們沒辦法花那麼長的時間去討論這些事。我在政府內進行了很多場有關 vTaiwan 的演講,宣導快速凝聚共識的必要性。他們慢慢習慣 vTaiwan 的運作,大家參加的意願也提高了。
台灣是一個很自由的地方。在台灣的社會當中,有 97% 以上是中小企業呢。也可以說創業就是台灣的 DNA 吧。我的父母在國際貿易產業創業,而我創立法律事務所,我的長子也創設了 VR 公司。下一代的孩子們是在這樣自由的環境中成長的,所以台灣也會變成一個更自由、開放的社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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