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5 00:40 經濟日報 黃郁婷(理慈國際科技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為了持續提升我國企業及資本市場之國際競爭力,金管會在2020年8月正式啟動「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其中特別強調「強化董事會職能,提升企業永續價值」。
有研究報告指出,董事會成員的性別多元性(Gender Diversity),有助於提升企業獲利能力、併購決策成功機率,以及強化企業應對劇烈經濟波動的能力。因此,董事會成員性別多元性,一直是世界各主要國家及國際機構投資人的重點關注對象。
以美國加州為例,2018年立法要求總部設於加州之上市公司,於2021年底前,依據各公司董事會成員人數多寡,應至少有一~三名女性董事,這也是美國第一個以法律強制規定董事會納入女性成員之案例。
台灣雖無強制要求董事會性別比例,但根據證交所公布之110年度公司治理評鑑指標中關於「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之面向可知,十分強調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該評鑑指標更將「公司董事會成員是否至少包含一位女性董事」做為額外加分條件。
另依照「公司治理3.0」規畫,2021年將由金管會修訂「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明定揭露董事會性別分布情形,以及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與落實情形,透過要求揭露董事會多元化資訊之方式,促進上市櫃公司重視董事會成員專業及性別之多元化。
此外,九大行庫ESG平台之重要執行方案中,也將女性董事至少占董事會三分之一以上列為重點目標。
依照知名國際投票顧問機構(Proxy Advisor)Glass Lewis發布之「2021 Policy Guideline Updates(Global Summary)」可知,針對董事會成員性別多元性部分,自2022年起,Glass Lewis期許台灣公司董事會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員,否則Glass Lewis將建議股東投票否決該公司提名委員會主席,若無提名委員會制度,則投票否決該公司董事長。
由於國際投票顧問機構提出之股東會投票政策向來對於國際機構投資人之投票行為具有重要影響力,對於外資持股比例甚高的我國上市櫃公司而言,更需要重視該等機構對於董事會成員性別多元化的強烈要求。
根據MSCI ESG Research LLC發布之Women on boards 2020 Progress Report統計數據,2020年MSCI ACWI 指數成分股中公司董事會女性成員占比平均為20.6%。
若以國家進行排名,前三名分別為法國43.3%、紐西蘭及挪威均為42.3%。主要國家例如:美國為28.2%, 英國為34.3%;亞洲部分明顯低於平均,例如:中國13%、日本10.7%、新加坡19.5%、南韓4.9%,台灣則為11.5%。
又按照證交所公布之2020年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男女性別比例分析表,台灣上市公司女董事占13.52%、上櫃公司占15.01%。
綜合上述統計資料可知,我國上市櫃公司之女董事比例仍然偏低,無論是從公司內部治理角度出發,或是從國際機構投資人評斷一家企業是否能夠多元永續經營發展之面向來看,都是需要特別關注的議題。藉由提升女董事比例,不僅有助於企業自身獲利、優化經營決策過程,並與國際趨勢接軌,相信也能更加提升企業本身之國際競爭力及形象。
台灣女董事協會正因為體認到企業由於有女董事參與決策而帶來諸多正面影響,故結合眾人之力進行女性領導人的經驗傳承,並建構女董事資料庫,希望協助更多企業提高女董事參與決策的比例,進而發揮永續影響力。
來源:經濟日報